>>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协工作 -> 提案工作
民进宁夏区委会建议: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及价格机制
2026-07-14 08:56:46   来源:华兴时报

  今年,民进宁夏区委会提交《关于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价格机制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从规划引领、运营监管与服务、政策扶持方面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当前,我区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共40对,已建成充电桩334个,充电枪564把,客车位总数4491个,充电桩车位占比12.55%。但与国家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决策部署、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要求相比,还存在充电桩数量配备不足与布局不均并存、运营模式分散协同不足、新能源重卡充电困难、定价机制制约投资活力的问题。

  《提案》建议,根据车流量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合理增设充电基础设施,动态调整服务区充电桩配置,鼓励建设“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设施,充分利用服务区屋顶、车棚等空间建设光伏系统,配套储能设备。实行“阳光收费”,强制要求所有充电桩在醒目位置和线上App明确公示包含电费、服务费及峰谷时段的全口径价格,推行“充电前价格确认”机制,推广“即插即充、无感支付”等技术,简化支付流程;引导建立区域化或网络化的运营维护联盟,提升设施完好率和故障响应速度。

  《提案》还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和一定的税收减免,设立专项补贴资金,重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直流快充站、换电站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倾斜;推动电网企业为充电设施报装提供“三零”“三省”服务,鼓励采用共享变压器、共建电力走廊等模式降低成本,主动对接“疆煤入宁”等大型绿色物流项目,在高速公路走廊的合适服务区,同步规划建设重卡专用快充站或换电站,实现“以项目带设施,以需求定布局”。全面放开服务费政府指导价,采用“阶梯式限价”或“市场化定价”模式,由企业根据成本、供需自主定价,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政府监管,快速形成对高需求、高成本场景的投资拉动;根据充电桩功率实行差异化服务费上限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对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记者 黄 蓉)


【责任编辑】:包瑞